近日,江苏省水利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江苏省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成果(2025年)》,明确全省地下水禁采、限采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其中常州市3个市辖区共20个乡镇(街道)被纳入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相关管控措施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一、划定背景:筑牢地下水生态安全屏障
本次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旨在严格地下水超采治理,防范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等风险,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划定范围覆盖全省,针对平原区孔隙水、丘陵区岩溶水等常用地下水源,依据近5年地面沉降速率、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等指标科学确定管控区域。
根据划定成果,全省高速铁路沿线200米、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堤防及护堤地、堤防安全保护区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地下水禁采规定;全省共划定地下水限采区19个,总面积3069平方公里,分布在徐州、连云港、盐城、南通、苏州、无锡、常州7市。
二、常州范围:3个市辖区全域纳入限采管理
本次常州市被纳入地下水限采区的区域总面积达380平方公里,涉及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共20个乡镇(街道),具体包括:
武进区:礼嘉镇、丁堰街道、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牛塘镇、湖塘镇、前黄镇、横山桥镇、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遥观镇、洛阳镇、横林镇、嘉泽镇、雪堰镇
天宁区:雕庄街道
钟楼区:北港街道、五星街道、邹区镇、西林街道
限采层位为第Ⅱ承压及以深孔隙水,不包含地热水、矿泉水等矿产资源。按照管理要求,上述涉及的乡镇(街道)全域均按限采区政策进行管理。
三、管控要求:严格限采区取水管理
根据成果明确的管理规则,地下水限采区内除三类法定情形(为保障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临时应急取排水,为消除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以及为开展地下水监测、勘探、试验少量取水)外,禁止增加取用地下水总量,并将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上述临时取水情形消除后须立即停止取水。
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许可水量或用水指标需通过核减其他取水单位取水量或水权交易方式获得。此外,限采区划定成果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后续产业准入、涉水专项规划编制等均须严格执行限采区管理规定。
四、保障措施:多维度强化地下水保护
常州市水利部门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省划定成果要求,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申请、审批、验收、发证、延续、变更、注销等全过程管理;二是严格地下水用途管制,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三是健全完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加强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等要素跟踪和评价,强化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工业、农业等用水户主动调整用水结构,优先使用地表水、再生水等替代水源。
本次地下水禁限采区的划定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秩序,有效防控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质环境风险,为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市民若发现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可向当地水利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地下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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