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市水利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明江主持学习并作工作部署。全体局领导,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通过领学,学习《意见》全文,掌握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检查主体、事项、方式、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要求与会人员自学《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明江对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专门部署:一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二要全面梳理,优化清单。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建立检查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检查事项合法、必要、有效;三要规范流程,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检查工作,严禁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机构、中介机构等以及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四要全面统筹,降低干扰。推进精准检查、联合检查,不突破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规定,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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