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国有资产清查复核工作方案》要求,3月27日,市资产清查业务专班对我局本级、市河道湖泊管理处、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等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
复查专班重点对前期上报的数据准确性及规范性、问题资产反映的完整性、盘活利用情况及效果、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复核。市资产清查业务专班成员还对被查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