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规范》(DB3204/T 1075—2025)(以下简称《评价规范》)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28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领域的地方标准。
常州地势平坦,灌区种类均为小型灌区。近年来,我市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快推进农业灌区持续建设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改善灌排工程条件。灌区供水服务也渐趋多样化,在满足灌溉供水需求的同时,还承担起工业、生活、生态供水任务,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我市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小型节水型灌区32家。
《评价规范》规定,小型节水型灌区设计面积为300亩到1万亩。《评价规范》设置了包括工程措施、用水管理、灌区管理、高质量发展4项评价体系一级指标,以及灌溉制度、生态化治理等19项二级指标。同时,为鼓励更多灌区参与建设,另外还设置了创新引领、荣誉评价2项二级附加指标,并对节水型灌区常态化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评价规范》的发布,有效填补了江苏省地方标准中关于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体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小型节水型灌区的建设工作,让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创新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为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供了技术支撑。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积极做好《评价规范》的宣贯和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小型节水型灌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灌区持续建设与节水改造,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常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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