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市水利局全体局领导赴新北区孟河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指导和集中政策宣传,市委第五联络组领导参加活动。
局领导一行现场调研了孟河镇水环境治理井岗山闸项目,听了孟河镇农村工作局全镇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重点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即将发布的《常州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进行政策宣讲。
新北区孟河镇水环境全域综合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80000万元,包括水利工程和市政工程两部分。截至目前,已开工实施5条道路雨水管网新建及路面改建工程,已实施2个老小区改造工程,9个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累计总投资约1.64亿元。
新修订的《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明年3月1日开始施行。《常州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是常州第一部关于河道保护治理的地方性法规,首次实现将河道管理经费保障、河(湖)长制、河道管理范围严格管控、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河湖“清四乱”入法,法规的颁布标志着全市河湖保护治理迎来法治化新时代,将对河湖保护治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是峰指出,深入贯彻实施《常州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是推进全域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法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尤其是镇村两级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和依法履职的刚性约束,严格涉河行为审批,不断加大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营造有序健康河道秩序,用实际行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是峰同时强调说明了当前部省市在幸福河湖建设、水利投资和国债项目申报、农村水利工程管护全覆盖、全面深化河湖长制落实等五个方面政策举措施、奖补标准。强调:要把幸福河湖作为重要牵引和突出抓手,站在全域、全县域的高度谋划推进示范项目、村庄河塘治理,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再提升;要坚持前期规划早谋早动、国债项目能快则快、开工项目盯紧盯牢,为发展大局作出水利贡献;要坚持清单化落实、高标准建设、一体化推进,统筹实施河道、圩堤、闸站等农村水利全覆盖管护;要积极对标高质量,认真研究细则,深入了解其中规则,强化对接协调,全力做好新机制下河湖长制考核,推进各项工作上水平。
市水利局有关职能处室、新北区水利局及孟河镇相关负责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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