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水利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全面停止在常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本市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赋分值。
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相关要求,以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