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我市已出台了《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联动配合方法途径等。我市积极通过部门联合联动常态化机制稳步推进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8月27日,水利与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对于某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并特邀省级有关部门人员业务指导,专题商讨有关水法律、法规条款的适用。这次会商的成果对于全市类似水资源案有明显的借鉴参考意义。
市水利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及市水政支队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