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水利局印发《常州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全市地下水的开采总量、水位划定“红线”,并明确相关利用、保护、管理等内容。
近年来,常州市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与保护,从2000年全市第Ⅱ承压及其以下孔隙水地下水开采量6744万m3,到2020年57万m³,开采量逐年下降。
按照省相关管控指标及规划,结合全市地下水现状,本次《规划》以2025年和2030年为水平年,明确近期(2025年)和远期(2030年)目标。到2025年,全市地下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87万m³以内,地下水水位符合水位管控指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建立应急储备制度,地下水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地下水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至2030年,全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187万m3以内(不包含矿化度大于2g/l的地下水、应急维护水量、应急开采量),地下水水位符合水位管控指标,地下水超采将得到全面治理,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地下水应急储备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现地下水节约集约利用,地下水监测系统将更加完善。相较“十三五”时期地下水开采控制指标,此次《规划》进一步收紧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明确实行水位严格管控的新指标。同时,《规划》提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储备与应急备用、地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地下水取水工程规范管理、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常州市地下水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相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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