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党组成员徐新民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水利局关于《条例》起草工作情况汇报,市司法局、水利局、常州大学法学院负责人和起草专班人员就断头浜的治理、水网规划、河道管护、水上运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正式立法项目。当前,我市河道管理存在等级划分和分级管理边界模糊,河道相关规划体系及河道管理单位的法定主体和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水生态治理和城市河道连通工程、河道监督管理体系有待加强和完善,滨水新业态也存在规范管理的要求。《条例》将突出操作流程,规范滨水活动、水上旅游、水上运动等新业态的管理原则和要求,破解河道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更好地推动我市河道空间的管护,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水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会议对《条例》前期起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要以有利于百姓生活为总体原则,突出常州特色,侧重研究解决上位法尚未明确、但现实工作中已存在的问题。对于《条例》实施后涉及到的相关工作,起草部门要列出清单,提前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常州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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