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时值年初岁尾,在抓好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收官的同时,市河长办紧跟时间变化、条件变化,充分认识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提早谋划、有序推进2023年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一是及时完成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报告。在认真梳理各地和成员单位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总结提炼经验、深刻分析不足,形成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报告初稿,并报市委、市政府审签,现已上报省委、省政府。
二是初步排定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任务。2022年年底,市河长办结合各地申报情况,赴6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现场调研,覆盖全部拟建市级示范幸福河湖和小微水体示范片区。经综合评价,及时印发公布2023年度拟建市级示范幸福河湖名单(15个)和拟建幸福小微水体示范片区名单(20个)。各地依照名单,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另外,我市2023年还将全面完成3742个问题小微水体治理任务。
同时,市水利局批复了溧阳市诸里河等10条农村河道整治工程,总投资5831万元,市级将补助2000万元左右,这些河道也将建成市级示范幸福河湖,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
三是抓紧修订《“一河(湖)一策”行动计划》。完成了市领导担任河湖长的13条河湖《“一河(湖)一策”行动计划》修编招投标工作,与承接单位深入沟通,明确编制时间节点,各项准备工作陆续展开。常州市河湖水资源质量状况、重点河湖及其支流支浜监测评价、水润龙城微信公众号运维招投标也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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