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充分挖掘畜禽、渔业养殖场的节水潜力,近日,常州市于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节水型养殖场(畜禽、渔业)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是对《常州市高标准节水型乡镇建设评价体系(试行)》的有效补充和进一步细化,是深入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助力常州“532”发展战略的又一创新举措。
《评分标准》根据畜禽和渔业不同的用水特点,设置节水管理、节水工艺、节水理念3个大类共计17项指标。要求建立健全养殖场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省、市用水定额,将用水量6000立方米/年以上的企业化养殖场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计量设施配备率≥95%,公共场所节水设施(器具)率达到100%;采用生态水处理、尾水回用、畜体喷(滴)淋等生态节水养殖方式,减少养殖场的用水量和尾水排放量,提高用水效率。
目前,常州已启动试点创建对接工作,力争在明年完成首批节水型养殖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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