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开展全省河湖保护规划编制的通知》要求,市水利局组织辖市区全面开展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市本级承担市级管理权限及跨行政区域河道共计18条河道保护规划编制任务,在征求发改、资规、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完成了河湖保护规划审查及修改,目前已通过市政府批复。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会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有序推进,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规划和强化河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