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利局、财政局印发《常州市高标准节水型乡镇建设评价体系(试行)》,以乡镇为单元开展节水示范创建,这是常州市深入践行国家节水行动,推动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助力常州“532”发展战略的又一创新举措。
《评价体系》围绕构建刚性约束制度体系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乡镇级节水管理机构,严格用水定额、节水“三同时”、节水评价管理,提出将年用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围绕复苏太湖流域河湖生态的目标,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乡镇节水降损三大领域,从严设置指标内容和建设要求,集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率要达到100%,再生水回用率要达30%以上,规上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成率要达到90%以上;围绕体现乡镇层面节水特色的目标,创新性提出节水示范村庄、节水型养殖建设,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00、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45%以上。
目前,常州已经在武进区湟里镇启动首家市级高标准节水型乡镇试点建设,力争在2022年底前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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