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对全区问题小微水体开展专项整治,成功创建市级“小微水体河长制示范村”3个、区级“小微水体河长制示范村”5个,年度整治问题小微水体220个,全区初步形成了贴近民意、切实可行、居民满意的问题小微水体整治及长效管理机制。
由于小微水体相对封闭,水体交换更新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差,水生态系统脆弱,水质较难保持整治,加之长效管理不到位,影响了水体的形象和功能,群众要求治理的呼声很高,问题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已成燃眉之急,刻不容缓。如何围绕生态底线优化治理方案、引导周边居民参与水体治理成为重要课题。
为了将实事办实,区水利局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局重点工作督导组、乡村振兴办、水利农机处、河长办、长效管理办为成员单位,并将小微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区级重点调研课题”、“乡村振兴专班”、“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在两同建新功”等重点工作,每周通报工作进度。
为了将实事办好,在市级50个整治任务基础上,又自加压力编制了《新北区2021年度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水十条”国省考断面、跨行政区域交接处、拟申报的小微水体示范村周边等区域和水质恶化、居民反映强烈的220个问题小微水体进行整治,同时整合沟塘清淤、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资金500万元,保障小微水体整治和管护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将实事办牢,全面落实小微水体河长制,落实村级河长、小微水体河长138人,并将小微水体数量、分类、分布等具体情况整合为“一村(社区)一台账”,聘用河道、沟塘及综合保洁人员189人,并与区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强化水生态水环境司法保护,确保全区农村小微水体的长治长效。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新北区水利局将紧紧围绕市委“532”发展战略和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把深化落实水环境整治、小微水体治理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具体行动,以水环境管理的高质量、系统治水的高效率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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