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区河长办与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整治我区河湖“四乱”、水资源破坏、水环境污染、太湖滆湖非法捕捞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交流联络五项工作机制,加强两部门对各类涉河湖违法案件侦查办理的全过程深度融合,为全区河湖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新模式的确立,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了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河长办的组织协调职能,强化了检查监督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有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推进全区河湖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高效利用,助力“一区一城”建设高标准推动,擘画“美丽武进”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