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天宁区河长办与天宁区检察院举行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探索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的依法治河新模式。开发区、各镇(街道)、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天宁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天宁区检察院详细解读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区河长办、区检察院分别通报了全区河长制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签署了协议文件。《实施意见》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足人民司法、遵循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建立了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五大机制,以“清四乱”“清晏行动”等专项行动为着力点,通过“动态监管+专项整治”,用“检察蓝”守护“幸福河”。
天宁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通过“行政+司法”的方式,扎实做好“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各项工作,让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域打造美丽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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