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串新河枢纽安全警戒区警示标牌设置到位,标志着常州市城市防洪节点工程首个安全警戒区划定工作顺利完成。
依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在前期完成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警戒区域,编制完成安全警戒区划定实施方案,并通过市水利局批复,串新河枢纽等一批市管水利工程安全警戒区划定范围确定,这也是我市明确划定的第一批市管水利工程安全警戒区。
串新河枢纽等一批水利工程安全警戒区的划定,有效促进了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体系的建立,同时也有效禁止警戒区内渔业养殖、捕(钓)鱼、停泊船舶和建设水上设施等行为,有助于河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再上一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