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市河长办于8月26组织召开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座谈会暨河长制工作第三方监测评估合同验收会,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裴红鑫主持会议并讲话,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市河湖处分管主任及市水文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河长制工作第三方监测评估承担单位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的汇报,经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该项目于2020年9月实施,对13条市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和剩余35条江苏省骨干河道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治理成效以及各辖市(区)在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中的表现和举措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测评估,为全市河湖管理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促进了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后,各辖市区、市河湖处就河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裴红鑫针对各地各部门河湖长履职考核、幸福河湖建设、“清晏行动”等河长制重点工作进行点评总结,他指出:一要完善规章制度。河湖长制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要严格执行河湖长履职规范、幸福河湖建设等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和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二要强化工作机制。各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问题交办督办,加强督促考核,做好河湖长参谋助手,协助开展问题排查、方案制定、措施落实,确保河湖长履职到位。三要加强基础保障。各地要及时更新河湖长信息,加强公示牌维护,完善台账资料。加强对各级河湖长培训指导,提高履职能力。同时,总结提炼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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