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5日,常州市水利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团市委、市科协联合印发的《常州市“十四五”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常州市“十四五”水情教育基地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正式施行。
《办法》共6章23条,从基地分类、申报、认定、管理等方面对水情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进行全面系统阐述。明确常州市水情教育基地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状况、水政策、水法规、水常识、水节约、水工程、水文化和水科技等水情教育,具有显著科普教育功能和宣传示范引领作用的水利设施和场馆场所。其中,工程设施类基地,主要依托江河湖泊治理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灌溉节水工程、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等,包括现代工程设施和古代近代工程设施。场馆场所类基地,主要依托具有水情科普教育功能的场馆、科研机构、涉水企业等。
为提升水情教育基地建设操作性,常州市还积极推出《建设指南》,进一步明确水情教育基地建设依据、申报条件、组织认定、评定标准及建设发展要求等内容。并且梳理形成常州市水情教育基础创建储备名单,共有青龙潭国家水利风景区、天目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愚池湾国家水利风景区等18家单位,为该市创建申报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和提升水利科普水平打下扎实基础,年内力争将青龙潭水利风景区创建为省级水情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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