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局紧扣职能定位,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2021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从8个方面细化全市法治水利建设33项重点工作,完善优化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落实依法监管举措,为常州水利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常态化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监控、立卷归档和卷宗评查制度。推动依法科学审慎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说理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深化水利政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七是建设数字法治水利。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坚持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完善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八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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