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5月8日市水利局出台《常州市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明确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健全水事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加强边界和水事纠纷敏感区域水事活动监督管控,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有效化解水事纠纷,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全面开展水事纠纷排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水事纠纷情况。对排查出的水事纠纷归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二是依法有效化解水事纠纷。对排查出来的水事纠纷要加大工作力度,分析原因,把握症结,分类施策,主动与相关各方加强协商沟通,依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纠纷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健全水事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方案》还强调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河湖特别是边界河湖周边干部群众法治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界依法治水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解决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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