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水利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智慧党建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要闻 >> 内容
2017~20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省级复核评估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河长制处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22日~24日,由省河长办、河海大学等专家组成的省级复核评估组对我市2017~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评估,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是峰参加评估工作,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被随机抽中接受省级评估。

在复核评估见面会上,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裴红鑫介绍了2017年以来常州市河湖长制工作及自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要求,探索河湖管理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创新建设“345”河湖治理举措(3项机制、4大工程、5项措施),全力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河湖长制,努力实现河湖生态环境的“高颜值”和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市、武进区先后被省政府列为“河湖长制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地方之一,予以激励通报。2020年,市河长办获评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

省复核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实地抽查河湖管护情况等方式,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复核。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常州要继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持续做好小微水体河长制、“五好河道”建设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快幸福河湖建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18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