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完成全年用水统计直报系统数据报送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0〕76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20〕7号)要求,我市已完成用水统计调查基层定报表、基层年报表、综合年报表的填报、审核和上报工作。
根据要求,我市填报对象主要包括灌区16个、重点公共供水企业16个、自备水源工业企业213个、自备水源服务业26个、人工河湖补水工程1个,共计272个我市对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填报的取用水统计数据质量及时进行审核,对波动幅度较大的统计数据,核实原因。目前已完成2020年的统计填报工作并上报全市综合年报表。
用水统计直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摸清掌握了取用水单位及其取用水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