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处在对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巡查时发现,新溪河大桥建设项目在新建桥梁及施工围堰时,未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及批复的行政许可决定组织施工,该项目坐落在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段北塘河上,因进入主汛期,此情况存在防汛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此问题,河湖处迅速下达停工通知,要求涉事企业签订整改承诺书,尽快编报应急预案,在规定时间恢复河道畅通。同时,加派人手,增加巡查频次,严格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防汛隐患已消除。
下一步,河湖处将持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不放过任何一处安全隐患点,严格督促各在建涉河项目按相关要求施工,确保河道防洪、排涝功能正常发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