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方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根据《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的通知》(常水资〔2020〕14号)文件精神,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级节水型企业验收。
该企业秉承“社会效益为首,经济效益为本”理念,加强节约用水建设,营造全员节水氛围,完善二级计量,制定节水管理岗位职责、用水管理考核制度、节水改造方案并实施,利用三大举措对车间废水、清下水、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工艺水回用率达到95.7%,重复利用率达到98.8%,间接冷却水循环率达98.9%,全面提高了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节约了大量水资源,节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