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整合组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的批复》(常编〔2019〕89号)文件规定,同意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和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进行成建制整合,组建新的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为进一步了解全处固定资产管理现状,盘活全处资产,根据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要求,财务科对原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和原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开展了实物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为后期城防处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单位资产的进一步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