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开展生态河湖保护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市生态河湖保护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管理措施,促进河湖水生态不断改善。
一是制定《常州市重点河湖生态评价和生态水位(流量)管控总体方案(2020-2023年)》,完善全市重要河湖生态水位(流量)确定、河湖生态评价和跨行政区水量分配。将常州市范围内30余条骨干河道及重要湖泊水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一开展,明确每年要开展的河湖名录、内容及主体责任单位,有序推进,计划2023年前全部完成。
二是开展水资源综合监测。开展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性监测,对重点水功能区实施水质监测,在5处湖泊水库布设23个监测点,每季度开展浮游藻类、水质和水体营养指标监测;对5处河段持续开展环境资源补偿断面监测等。
三是强化生态河湖状况评价。全市有序推进河道生态状况评价工作,目前累计已完成生态状况评价河道17条,今年计划对老运河等6条河道生态状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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