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重如山,经不起“丝毫懈怠”,容不下“片刻侥幸”。“响水3·21”惨象至今历历在目,令人扼腕痛惜。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生产一刻不能松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承载点,加之当前我们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抓好水利安全生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至关重要。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指导原则、责任体系、政策措施和现阶段的重点任务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精神,坚定“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按照“抓行业、抓生产、抓业务都要抓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水利事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有效落实新时代水利安全生产的工作举措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河湖处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详细抓、安全联络员全程督的工作局面,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奖惩措施,确保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明确责任范围。针对河湖处安全生产行业特点,明确建筑施工现场、防汛物资仓库、办公场所、食堂、出租房、河道等职责监管范围,并针对性开展防火、防爆、防盗、防中毒、防溺水等“五防”工作,确保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三是实施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常州市河湖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专门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对管理范围内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个角落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利在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市河湖处积极做好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及其他重点在建工程的过程监控和安全监督,紧紧围绕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教育培训、隐患整改等重点内容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有效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是突出防汛物资安全监管。市河湖处承担全市防汛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其中包括大量易燃的草包、麻袋及易爆的汽油等物资。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所有消防灭火设施工作正常,所有防汛物资按照属性进行科学的分类存放和保管,有效确保了在2020年“常州市防汛抢险演练”期间,各类物资“拉得出、打得响、无事故”。
三是突出水上保洁安全监管。全方位保障市级河道保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先后对市级河道保洁员救生衣、救生圈及保洁船舶的维护出新,确保保洁人员“安心作业、安全保洁”,对高温天气下的作业时间提出调整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同时,加强全天候岸线巡查监管,由专人负责督促提醒保洁员强化安全作业意识,全年未发生一起保洁安全事故。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利用横幅、电子屏、微信群等多项措施,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教育,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特色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河湖处全体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业务素养和防护意识,进一步提升河湖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积极创新新时代水利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
(一)探索“信息化监管”新方式。探索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利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信息,实时对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实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二)推进“双随机执法”新模式。推行水利综合执法,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的研究和探索,全面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挥“市场化运作”新优势。进一步发挥当前市场化运作机制的优势,落实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加大社会化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购买必要的安全生产服务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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