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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摘录
发布日期:2020-06-07   来源:水利部   浏览次数:   字号:〖

一、2013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来源:原安监总局官网)

二、201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来源:原安监总局官网)

三、2013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现场考察时重要讲话: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来源:原安监总局官网)

四、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确保安全生产应该作为发展的一条红线。我说过,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要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高速铁路、城市轨道、油气管网、城市燃气、高层建筑防火、城中村等重点领域和煤矿、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预防和治本工作。要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不打招呼、一插到底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厉行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来源:原安监总局官网)

五、2015年8月15日,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来源:原安监总局官网)

六、2016年1月4日至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调研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面对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于追责,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来源:新华网)

七、2016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5点。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来源:新华网)

八、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失职追责。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要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到位。要发挥各级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作用,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要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要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要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统筹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目前正值主汛期,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洪涝灾害,这是对我们的重大考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源:央视网)

九、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来源:新华网)

十、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来源:中国政府网)

十一、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要实施精准治理,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来源:人民网)

十二、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

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2019年的情况看,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但风险隐患仍然很多,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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