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地各单位的财务行为,促使水利专项发展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从2019年8月开始,我局对水利资金审计监督实行全覆盖管理。
一是对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为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由财务审计处牵头,聘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全面开展2018年度内部审计,另外还对局属事业单位内管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加强对辖市、区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完成对省市级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上一年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本年度专项经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情况、工程验收和移交情况,以及管理费用开支有无违反“八项规定”等,其中中央、省级资金的检查报告,已根据要求上报省水利厅。
三是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对溧阳市大溪河整治工程决算报表进行审核,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工程的顺利竣工作好准备。
另根据资产处置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培中心资产负债表审核、资产价值评估,组织开展了长江处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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