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是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建设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于地方防洪安全有着重大意义。2018年,常州市水利局从制度执行、监督指导、规范审批等方面着手,积极落实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全面保障市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市防洪规划等要求。
一是提升制度执行效能。按照《常州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细则》,自加压力,将制度落实情况分解到市级和辖市区年度水利规划工作目标考核中,并进行年中年末工作考核。全市范围内实施的水工程建设都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规划同意书制度审批,2018年除上级办理前期的流域性工程和农水工程外,其它基建工程基本全覆盖,做到应办尽办。
二是细化技术服务保障。积极做好规划同意书制度的解读,邀请项目审批部门发改委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主动对接申报单位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对于单个工程办理规划同意书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对于集中开工的工程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集体规划管理水平;一以贯之做好系统外水工程建设单位的水利规划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业务指导做实做细,工程建设符合水利规划要求。
三是严格规范办理流程。按照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流转工作,办理前专门组织水工程项目规划符合性审查,经审查无误后正式受理申请,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2018年全市共办理14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覆盖市级和所有辖市区,并配合省水利厅做好省级签署(魏村枢纽扩建、德胜河航道整治)2项,办理数量和质量全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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