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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开展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0   来源:省水利厅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切实规范我省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开发行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8月7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河湖保护规划编制的通知》。

我省拥有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资源,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在利用河湖资源的同时,一些地区、部门忽视对河湖保护,导致河湖水域萎缩、水质下降、水生态退化、资源过度利用。建立全省统一、科学高效、责权清晰河湖保护规划体系,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切实加强河湖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及基础设施保护,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促进河湖资源可持续、集约化利用,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

《通知》明确了规划编制相关要求。一是明确了规划编制范围及主体。要求全省范围内河道、湖泊全面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其中省级主要负责重点流域性河道及省管湖泊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其他河湖编制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确定。二是明确了规划审批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级管理权限,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河湖保护规划。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河湖管理范围线数据应提交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支撑。三是明确了规划编制进度。全省按照2020年底基本完成河湖规划编制要求抓紧启动河道、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力争2020年底获同级政府批准。四是明确了规划编制内容。要求划定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强化河湖功能保护、突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加强河湖范围内重要基础设施保护、突出河湖空间管控等五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各市要切实加强规划组织领导,及时足额落实经费,加强指导和培训,严格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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