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9日,常州市水利局会同溧阳市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别对永和、鸡隆坝、石塘冲、丁村等10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进行审定。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评价委托单位的成果汇报,认真审阅了永和等10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就报告内容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依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江苏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综合鉴定永和、鸡隆坝、石塘冲等10座小型水库大坝为“一类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