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金坛区河长制工作的全面升级推进年,也是开展水利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收官年。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河道管理工作力度,落实部门职责,3月23日,由金坛区人大农工委组织、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召开座谈会,审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锁强、区水利局党委书记陈俊及住建、环保、城管、规划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分别就《条例》施行以来区河道管理工作作了详细汇报,包括河道规划及岸线控制情况、河道水域面积变化情况、河道湖泊日常管护情况、涉河项目审批情况等多个方面,随后各单位对《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情况开展座谈并交换意见。
2018年1月1日,由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的调整和颁布,有助于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责任,为解决河道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有关部门通过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全区河道综合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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