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封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截至2018年11月上旬,市水资源服务中心已完成邹区、奔牛、罗溪注证取水户全部浅层地下水封井和地表水取水设施拆除工作。
前期,市水资源服务中心整理汇总了2018年上半年注销取水许可证用水户名录,并制定已注销取水户封井的具体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期间,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向用水户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时下达地表水取水设施拆除及封井通知书。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市水服中心组织施工队伍按《封井技术细则要求》对未自行封井单位和倒闭企业实施封井,并做好封井档案汇总工作。此次共计拆除10家取水户取水设施,完成8眼取水井的封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