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改善地下水环境状况,防止污水及异物进入井内污染地下水,市水资源服务中心联合各辖区水利局、街道水利站对全市城区已吊销取水许可证的10口自备水井进行封填,对8处地表水取水设施进行拆除。
按照分类指导、妥善处理的原则,对相关单位送达拆除设施或封井通知书和封井细则规范,通过采取永久封填的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并对封井过程中形成的登记表、验收表、原取水设施“四个一”管理档案、注销的取水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封井照片、录像等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截至目前,8处地表水取水设施全部拆除;完成永久封填自备水井2口,力争年内完成全部封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