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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整为4个
发布日期:2018-08-28   来源:水政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随着区域供水加快推进,结合水源地达标建设,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也有相应调整。根据日前《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取消南京市长江夹江中等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的通知》(苏水资〔2018〕40号),常州市金坛区钱资荡应急水源地从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中删除;加上2016年取消的长江小河水厂水源地,我市已调整、关闭省厅饮用水源地名录内两个水源地,关闭的水源地不再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含应急备用水源地)进行管理和保护。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依法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截至目前,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有4个:长江魏村水源地、武进区滆湖应急备用水源地、溧阳市沙河水库水源地、溧阳市大溪水库水源地,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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