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常州市政府召开加强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作主发布,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计玉根、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茂新、市农委副主任何尧平、市环保局副局长张龙答记者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结平主持发布会。
实施湖泊湖长制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的更高要求。常州市湖泊资源丰富,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4座,包括太湖、滆湖、长荡湖和钱资荡,面积近250平方千米,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7月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充分考虑市情和常州湖泊管理保护的特殊性,注重工作思路创新,在湖长制工作体系构建和工作任务等方面体现常州特色。
一是措施更严,全面分析了常州市湖泊的特殊性,强调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切实加强湖泊管理保护。二是体系更全,实行四级湖长办五级湖长体系,到2018年底前全市境内所有湖泊实施湖长制全覆盖。三是创新机制,提出网格化管理、建立涉湖事项社会多元化治理体系。四是加强衔接,充分结合湖长制与河长制,全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湖长制工作日常事务。五是扩充任务,中央指导意见提出了6项任务,常州市扩充了建立湖泊管理长效机制和提升湖泊综合功能2项任务。
下一阶段,常州市将抓紧摸清湖泊基本情况,开展湖泊保护名录修订工作,建立“一湖一档”。开展湖泊保护规划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保护范围,确定功能分区与定位,实现“一湖一规划”,抓紧划定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湖长制考核问责细则,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人与湖泊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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