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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办对常州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督查考核
发布日期:2018-07-10   来源:河长制综合协调处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5日至6日,省太湖办副主任高圣明率省河长办督查组,对我市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湖长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常州市副总河长、副市长许峥,市河长办主任、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及辖市区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督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钟楼区部分黑臭河道整治现场、横塘河等样板河道打造现场、苏南运河五牧断面上下游水环境以及武进区漕桥河等相关断面水质,查阅了市河长办、武进区河长办及两个乡镇河长制工作台账资料,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

省河长办督查组认为,我市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引领示范。总河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履职尽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带头巡河督查,开展交办督办工作;基层河长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及时完成涉河(湖)工作。二是重点工作进展顺利,样板河道打造工作推进明显,黑臭水体整治、污水管网建设等进展较快,入河排污口调查及规范整治力度加大。三是河长创新亮点纷呈,通过设立“企业河长”“巾帼河长”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为河长制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省河长办督查组指出,我省“河长治”工作刚刚起步,河湖治理任重而道远,河湖断面水质达标率距离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要求我市各级政府继续保持强有力的执行力,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一要高标准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做好河长制超前准备工作、超前筹划工作、超前建设工作,继续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和管理模式的创新。二要污染治理系统化,河道整治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要紧紧围绕水质目标,综合考虑控源截污、防洪排涝、畅流活水、支浜整治等要素,在“一河一策”框架下实施统筹治理,同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治水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共同治理。三要提高治水精准度,要对入河排污口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准确预测和评估在治理过程可能会出现的各类棘手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实现精确施策、精准治水,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排污问题和黑臭水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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