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主汛期洪涝灾害,确保市区河道行洪通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汛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从6月7日开始,市河湖处组织对主城区11个涉河施工围堰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拆除工作。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已有6个施工侧向围堰自行拆除,基本满足汛期行洪要求,但关河、东支河等河道的5个工程拦河施工围堰仍未拆除。我处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目前5个围堰已全部拆除通水。
到目前为止,主城区11个涉河施工围堰已全部拆除,达到了防洪工作要求,为今年防洪度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