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市水利局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了34座市管小型闸站管理移交会,市水利局、市城防处、市河湖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及时对接全面实施河长制在我市的落实,经市水利局同意、市编办批复,将市河湖处“负责所辖河道配套工程设施及防洪设施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工作”职能调整移交至市城防处。根据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市管小型闸站管理移交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市河湖处、市城防处经过多次衔接、沟通,对工程现状、设备设施移交等事宜达成共识,并在市局的主持下,签订了管理移交书。
工程移交后,市河湖处将根据新的职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河长制和河湖管理上;工程接管后,城防处将认真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尽快熟悉新接管工程的运行特点,确保工作有序衔接,不影响水环境。此外,城防处还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调度指挥方案,结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更好完善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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