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12月4日下午,常州市河湖处对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常州市新北区境内桥梁施工Ⅳ标钢便桥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开展安全督查活动。
专家论证会上,安全监督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江苏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常州市新北区境内桥梁IV标项目部关于钢便桥施工专项方案的介绍和与会代表的发言建议,专家组成员对方案编制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单位提出了以下建议和要求:一是要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及时完善施工专项方案;二是施工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后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是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四是工程实施过程中通知市水利局开展现场督查。
通过开展本次安全督查活动,水利建设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参建单位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了《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通知》(苏水规〔2014〕6号)以及《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办法》(苏水规〔2015〕6号)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具体做法,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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