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23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侵害河湖库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危害河湖库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全市河湖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12月开始,至2020年结束,分调查摸底、明确分工、发布通告、清理整治、强化执法、恢复秩序六个阶段。整治对象为列入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和《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道、湖泊、注册登记的水库以及所有市级河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有关特殊需整治的水域。整治目标为,今年年底前,准确掌握涉河涉湖涉库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情形立案查处,主要流域性骨干河道、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杜绝出现新的涉河涉湖涉库违法行为;2019年底前,历史存在的涉河涉湖涉库违法行为下降50%;2020年底前,全市河湖库基本杜绝涉河涉湖涉库违法行为。
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市河湖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镇(街道)是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辖区内河湖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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