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入河排污口管理已纳入水资源监督检查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的工作内容,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控入河排污总量,武进区水利局从3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的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对象为2005年以来武进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过的入河排污口,要求对各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并填报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建立相关台账资料,以完善区域入河排污口清单和数据库。
截至3月27日,武进区水利局已完成全区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复核工作。下一步,武进区水利局将按照上级要求有序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