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金坛区积极开展试点期中评估工作,于2月23日下午组织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对已完工项目成效客观分析评价,重新核定续建、新建项目清单及内容。
会上下达了《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与各相关责任部门签订“2016年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责任书”,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状目标项目内容和年度考核办法,切实完成年度项目工作任务和《金坛区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期中自评估报告》编制,落实期中评估现场点,密切联系各部门,确保通过期中评估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