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进区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5〕22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武进区水利局部署从3月1日至4月28日在全区范围开展2017年度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水利站普查、局抽查的形式,首先要求取用水单位(个人)如实填写取水许可监督检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自查,武进区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将通过座谈交流和现场查看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检,重点检查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费征收等水资源管理方面相关资料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对检查中发现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或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等行为,要在限期内进行自行整改。在限期内不自行整改,武进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