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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工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19日至20日,以省河长办副主任、省太湖办副主任为组长的省级河长制验收组,对我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省验收组一致认为,常州市河长制组织有力、体系健全、成效凸显,同意通过河长制省级验收。市副总河长、副市长许峥出席验收会并汇报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省验收组先后查看了我市滆湖、长沟河、永安河等河湖现场,实地了解退田还湖、企业河长、淤泥脱水固化处置和河道拓浚整治等项目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宣读了河长制预验收及正式验收意见。

省验收组特邀专家、河海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一平表示,常州市河长制工作领导重视到位、河长全面落实、工作亮点突出,希望下一步加快“一河一策”升级版的编制,进一步创新河长制工作方式,加强样板河道建设。

省验收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汤超要求,水利工作是河长制的基础,要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提升保障能力;要以生态河湖行动方案为抓手,确定河湖治理总体目标,制定年度工作任务;要以“三乱治理”为突破,严厉整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确保岸洁、岸绿。

省验收组组长浦荣皋充分肯定了我市河长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努力走出了一条具有常州特色的河湖治理新路。他强调,一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将体制建设、河长履职、河湖治理、长效管护等方面工作中可复制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宣传,促进全市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推进生态河湖治理。要谋划好明年的河长制工作,需要尽快研究提出本地落实生态河湖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年度项目计划,通过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推动河湖治理不断深化。三是凸显河长制成效。要扩大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向社会公布河道治理成果,争取在打造生态河湖样板、狠抓“三乱”整治、清除城市黑臭水体等方面凸显出河长制工作成效。

浦荣皋要求,下阶段常州各级要对照省里部署和本地实际要求,全面梳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范、高效运转。一要强化自身建设。要针对河长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现实情况,建立健全建强部门间分工协作以及河长交办、督办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动作用。二要服务河长履职。要以服务河长履职为重点,推动落实河长对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的责任,助力河长真履职、履真职。抓紧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并提请河长组织审查。三要抓好协调保障。要完善河长制考核细则,开展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

省太湖办督查应急处处长夏明芳,省河道管理局局长黄海田,省太湖办督查应急处调研员吴一鸣,省水利厅工管处副处长邵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小华,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及市河长办专、兼职副主任,各辖市区副总河长、河长办负责同志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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