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依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通知》(苏水规〔2014〕6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5〕6号),我局于8月7日-11日,组织检查组对全市6个辖市、区水利局,市各重点工程建设处开展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查看工程现场和查阅相关台账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根据检查评分表开展自查工作。市水利局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在建项目选取2个项目进行检查。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方面,重点检查:勘测和设计、施工单位所涉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面,重点检查:勘测、设计单位在设计各阶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指导意见;施工单位是否编制所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经专家论证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项目人、监理单位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开展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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