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江苏省水利厅在常州主持召开常州市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验收会,通过对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情况的全面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常州市完成了水利部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的主要任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向社会展示了水利部门良好的窗口形象,同意通过验收。
2013年水利部办公厅下发《水利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工作的通知》(办政法〔2013〕117号),明确常州市为全国25个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之一。常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抓住机遇,有力推进。一是成立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全市建立健全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支队、大队独立运行,水政监察人员执法标识统一;二是水政监察队伍综合执法职能明确,全市支队、大队都承担或受委托承担水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职责,并加强对水行政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水利综合执法网络健全完善,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市水政监察支队设立了4个直属大队,全市组建水政监察中队36个,开展中队规范化建设,担负执法巡查、监督检查等职能;四是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法院、检察院、环保部门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渔政、海事等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与公安、海事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执法巡查责任制,建立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机制;五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除正常办公设备外,支队、大队配有执法车辆、勘察取证器材等,市支队建设有执法专用码头,装备执法船3艘。近五年来,全市一共查处(包括现场处理)案件1283起(立案285起),出动执法人员113317人次,组织督查活动387次,组织拆除河湖库违法建筑及堆放占用125286平法米,清除违法圈围、养殖、种植195处4751亩,有力维护常州市健康稳定的水事秩序。
上午,验收组前往市水政监察直属三大队二中队现场检查基层队伍建设情况,对该中队的队伍建设、执法能力及办公环境、台账管理等表示充分肯定。下午召开验收汇报会,观看了常州市水利综合执法专题汇报纪录片,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作创建工作汇报。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常州市编办、常州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代表参加验收活动,常州市副局长陆峰、副调研员卢保家,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验收检查活动。
下一步,常州市水利局将紧跟当前行政执法改革形势需要,继续深化水利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水利综合执法机制、体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与水平,提升水利综合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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