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月初,滆湖保护区武进南夏墅段范围内违章建筑物内设施设备已清空,主体建筑物已开始拆除。1月4日,省水政监察总队武慧明副总队长与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陈技超副支队长一行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对整改情况表示认可。
2013年1月,省水利厅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位于武进区滆湖保护区范围有一处违法建设行为,随后以巡查月报的形式通知武进区要求处理。武进区经调查后发现,该违法建设项目位于高新区南夏墅塘洋村滆湖退田还湖二期的还湖区域,建设单位为常州市云水湾生态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2012年4月开始,该单位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渔塘上违法建设生态园,建筑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该违章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区水政监察大队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情况上报。
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次赴现场督查,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于2016年6月对此案进行了挂牌督办。武进区水利局领导多次带队到现场监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截至目前,南夏墅街道已组织对主体建筑物拆除,全部拆除工作将在本月中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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